针对朝鲜去韩渔民是否是韩国国民?韩国外交部长提名人郑义溶在国会的回答引发争议。
按照韩国《宪法》第三条“大韩民国的领土包括韩半岛及其附属岛屿”的规定,有议员主张朝鲜居民也是韩国国民。
郑提名人则主张,朝鲜居民中一部分属于韩国国民,另一部分不是。
他的理由是,根据韩国的《难民法》、《出入境管理法》,入境韩国实际辖区前,有破坏公共安全的,将可能被政府驱逐。如果朝鲜居民抵达韩国后被发现前述行为,也就可能被驱逐。
由于两部法律规范对象都是外国人,此处郑提名人隐含的意思就是,他将朝鲜人看作外国人。
因而,此种看法,在韩国国会中引发批评。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此前的判例中曾指出,尽管朝鲜不是韩国法律意义上的外国,但是在适用外汇管理问题上,仍然可以被看作“外国地区”,从事涉朝外汇行为,将可能被处罚。
因而,按照该判例,朝鲜是韩国法律意义上的“非外国”,但却是一些涉外法律的适用对象。
同样是韩国大法院,在另一个判例中,将朝鲜人(殖民时期日本带走的劳工)视作韩国国民,从而赋予其后裔向日本要求赔偿的资格。
如此看来,朝鲜居民到底算不算韩国国民,仍然是值得争议的一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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