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许梦娇

今天,我在浏览无锡市人民政府官网时发现下面这些问题特别受老百姓关注:

1、商品房、二手房和拆迁安置房如何办理房产证;

2、拆迁签字,房子加名、赠与、继承流程和费用问题;

3、房产证、土地证遗失怎么补办、更正;

我整理了一些相关热点问题,有疑问的买房人、卖房人可以看看,了解下。

- 有关商品房办理房产证问题 -

问:您好,我在兴源北路619号世茂时光里买的房子,是自己住的,想咨询一下房产证的办理地址和流程。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市民可关注“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号,在“信息公开”栏的“办事指南”中有“服务网点”、“办事流程”等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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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微信公众号“无锡不动产登记”

市民购买商品房办理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未颁发的免收)、买卖合同、契税缴纳凭证;贷款购房的同时提交抵押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若是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转房屋转移登记合并抵押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权登记的,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同时提交抵押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未颁发的免收)、契税缴纳凭证、不动产登记证明。

市民可携相关材料至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梁溪区至文华路199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市民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96510。

- 有关经适房办理房产证问题 -

问:我今年购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请问在哪里办理房产证,需要带哪些材料?还有契税在哪里缴纳?谢谢!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申请经济适用房转移登记(含贷款)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有贷款的,同时提交抵押的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初始登记证(未颁发的,免收);

4、买卖合同,有贷款的,同时提交抵押合同和主债权合同;

5、契税缴纳凭证。

市民可携相关材料至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梁溪区至复兴路118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锡山区至迎宾南路19号(锡山分中心)、惠山区至惠山大道108号(惠山分中心)、滨湖区至建筑西路599号6栋(3号楼裙房,滨湖分中心)、新吴区至龙山路9号(新吴分中心)】申请办理。

契税缴纳市民可咨询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96510

- 有关拆迁签字,安置房赠与、继承问题 -

问:1、拆迁协议可以直接儿子代签或加在父亲名字后面吗?

2、以后安置房赠与或儿子继承需要哪些材料和多少费用?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关于第一个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办理相应的登记,不动产权利人应与申请提交的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当事人一致。

征地(拆迁)安置房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需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当场填写)、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安置房取得材料(包括安置房取得人资格审核证明及安置协议,由建设单位提供)、房屋初始登记证(由建设单位提供,未发的免收)、契税缴纳凭证(当场缴纳,可咨询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

关于第二个问题,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应与安置房取得材料、契税缴纳凭证等材料记载的当事人一致。

拆迁安置房在符合上市转让条件下,申请赠与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补缴政府收益的证明、赠与合同、契税缴纳凭证。

因不动产权利人过世申请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申请人应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继承有关证明材料(如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所有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放弃继承的,放弃人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市民可关注“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号,在“信息公开”栏的“办事指南”中有“办理材料”、“收费标准”等详细介绍。市民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96510

问: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方式和费用?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

拆迁安置房符合上市条件申请转移登记时需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补缴政府收益的证明、转让合同、契税缴纳凭证。

缴纳政府收益的标准(按政府公布的标准执行):市民可关注“无锡不动产登记”微信号,在便民服务栏的“安置房上市查询”中可以查询所指不动产能否上市及上市应缴纳的政府收益数额。

△关注微信公众号“无锡不动产登记”

缴纳维修基金的标准:不设电梯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元标准交存;设电梯的按照住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90元标准交存;其中住宅小区内单一产权的独立式住宅,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元标准交存。

《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114号) 缴纳契税及交易相关税收的标准市民可咨询地税局,咨询电话:12366。办理该业务登记机构收取登记费80元/件。市民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96510

- 有关房产证、土地证遗失,土地证确权和更正问题 -

问: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都遗失了,还有贷款在还,请问该怎样补办?

答:请产权人带好下列材料,前来办理: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表二);

②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③刊登遗失、灭失声明证明(由工作人员在门户网站上免费刊登);

④不动产登记政民或他项权证(由贷款银行提供)。

问:在查阅土地档案中,发现现有土地证有问题(我家是广益街道黄泥头村的),办证时属于郊区(现滨湖区),现区划调整后属于梁溪区(档案资料等均已移交梁溪区),应该去梁溪区自然资源部门还是滨湖区自然资源部门进行确权和更正?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回复:申请人可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事项错误的材料等至梁溪区文华路199号(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办理。市民若还有不明之处,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96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