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了丨忻州老旧小区安装电梯的问题谁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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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城市都提出计划给老旧小区安装电梯,我想问问咱们忻州近几年有没有这样的计划,有的话具体有什么标准?

忻州市住建局回复: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忻州市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忻州市财政局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忻州市民政局 忻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于2020年6月23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忻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忻建发【2020】37号,此文件已向社会公开。

关于印发《忻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民政局、市场监督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现将《忻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忻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忻州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

忻州市财政局

忻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忻州市民政局

忻州市市场监督局

2020年6月23日

全文如下

忻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提高宜居水平,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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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办法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人口老龄化需求,切实改善和服务民生,提高宜居水平,完善既有多层住宅的使用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财政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既有加装电梯工作要坚持“业主自愿、政府扶持,社区协商、兼顾各方,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要充分发挥住宅业主的主体作用,依法通过民主协商,确保电梯加装科学、合理、可行,要充分发挥政府的协调服务职能,规范引导、优化审批,确保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适用范围

申请加装电梯的适用范围:

1、既有多层住宅应为4层及4层以上的多业主无电梯住宅且具有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

2、在不改变原有建筑主体结构、不破坏原建筑基础且未列入房屋征收改造范围的既有住宅。

3、符合城乡规划、房屋安全、消防安全要求及电梯相关标准规定前提下,可以加装电梯。

三、实施主体

既有住宅产权人作为业主,是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以单元为单位加装的,实施主体为该单元的全体业主;以整幢楼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整幢楼的全体业主;以小区为单位的,实施主体为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

加装电梯的实施主体承担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经协商一致,可以推选并书面委托1至2名业主或他人作为代理人,也可书面委托原房改房售房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单位等作为代理人,组织实施工程报建、设备釆购、设备安装、工程验收、使用管理等工作。确保提交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的材料真实、有效,对建设质量安全负责。

四、推动机制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由住建部门牵头负责加装电梯工作的统筹协调,会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指导工作财政、规划和自然资源、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分别负责加装电梯的资金补贴、规划管理、社区协商、质量安全监管、电梯安装和使用监管等方面的指导。电力、燃气、水务、通信等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相关配套管线单位,做好加装电梯项目的电力扩容、管线移位等相关配套服务工作。

五、资金筹措

(一)加装电梯建设安装费用及其运行使用、维护管理等费用由加装电梯服务范围内的业主共同承担。具体费用分担及使用办法应由业主根据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确定。

(二)可以按相关规定提取使用房屋产权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仅限提取个人分摊部分的金额) 。

(三)财政补贴。财政补助资金由省、市、县(区)三级共同承担(体制型省直管县原平市由省、原平市两级承担),每部电梯給予财政补助2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每部电梯补助10万元,市级财政每部电梯补助3万元(不含原平市),县(区政每部电梯补助7万元。

(四)社会投资和其他资金。

六、实施程序

(一)提出申请

有加装电梯意愿且经过本幢或单元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且占总居住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的实施主体向当地住建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住建部门初步审核后,组织实施主体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可行性论证会,综合参会各方意见,确定是否同意加装电梯,明确同意的,方可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前期准备

加装电梯的住宅要由实施主体委托专业机构对原有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鉴定,并出具相关检测鉴定报告后,方可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专项设计。设计单位要根据鉴定报告进行设计,确保加装电梯安全性。专项设计应当符合城乡规划、结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和电梯管理等相关标准规范。

属地街道办事处应在拟加装电梯所在物业区域显著位置就加装电梯的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涉及占用小区土地或专有部位的,应充分听取所在物业区域内业主的意见;涉及加装电梯后通行、采光、通风和噪声等方面的,应充分听取可能受到直接影响的利益相关方意见。在公示期内收到书面异议的,实施主体应与异议人自行协商解决。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解,促使相关业主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

(三)相关费用落实

加装电梯房屋幢业主对加装电梯所需费用、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修理及更新改造费用的筹措、分担及委托电梯管理单位等应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相关协议。

(四)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申请人向审批部门提交加装电梯建计方案等树料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签订告知承诺书,手续完备,当场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加装电梯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通过相关部门委托组织的房屋安全性专家论证。材料符合论证要求的,论证组织单位7 日内组织专家论证,并在论证会后3日内出具专家论证意见。设计单位应当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完善设计方案。

3、申请人向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上报加装电梯项目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合同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安全性论证意见等材料。申请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项目,办理开工信息报送手续。

4、电梯安装施工前,施工单位将拟进行的电梯安装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五)竣工验收

电梯井遒施工完成并经设计、施工等相关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电梯安装。电梯施工完成,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

(六)登记管理

实施主体或者受委托电梯使用管理者与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并依法及时向办理使用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

(七)其他规定

加装电梯后新增建筑面积为加装范围内全体业主共有,不予按房屋办理不动产登记;新增建筑面积不在征收地价款,并免于补缴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其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切实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谋划落实,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实际,明确职责,研究制定具体落实措施,并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制定标准化审批流程,方便群众办事

(二)实施财政奖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统筹制定奖补实施细则,对符合条件的加装电梯项目给予补助。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要广泛宣传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提升社会公众的知晓度和主动性,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物业服务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作用,积极做好加装电櫛的引导、协调、沟通工作。

(四)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从事加装电梯建设、设计、旄工、监理、电梯制造、安装、修理、维保等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项目的设计,施工应当按照房屋安全性论证及有关工程质量安全的要求执行,加装电梯工程应配置置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做好项目施工管理。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按自职责分工,对辖区内的加装电梯项目实施监督,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抽查,保障加装电梯的工程质量安全,相关部门应积极运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相关单位和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及时曝光、严肃查处不按标准规范设计、不按图施工弄作假等行为。

加装电梯惠民工程,忻州一小区开工

 忻州首个集中加装电梯工程即将竣工!另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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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忻州民政小区首批加装电梯工程顺利开工!根据政府有关政策,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每部电梯省财政补10万元,市财政补3万元,区财政补7万元,共计20万元,不足部分由各住户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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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这一工程的地下土建及基础钢筋混凝土浇铸部分已完工。主体钢架结构件已制作完成,等待年后解冻开工时进行吊装施工。

来源:山青忻州 成 版权归原 作者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