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天津2月19日电 (张静淇)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规定,试点阶段天津市长期护理保险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近日,市医保局会同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全面启动重度失能评定申请工作。重度失能人员可以按规定程序提出申请,预计涉及4万余人。

据悉,凡参加天津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且通过初步筛查建议进行失能评定的重度失能人员,均可申请。

本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以及运营本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其他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正式运营满3个月,可申请作为阶段性申请机构。

参保人员就近通过阶段性申请机构统一提出失能评定申请。申请时,可到阶段性申请机构进行线下申请,

需要提交本人申请表、病历等相关材料。阶段性申请机构提交至辖区医保分中心时,需要初步筛查表、汇总表等

。下一步,市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尽快打通线上申请渠道。

为有效避免疫情期间人员聚集,采取分批错峰方式进行,具体申请时间安排如下:

参保人员类别

申请时间

已入住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

2月18日—3月14日

未入住本市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的参保人员

75岁(含)以上

3月15日—3月31日

75岁以下

4月1日—4月15日

申请工作结束后,市医保部门将加快组织经办机构对申请人员的参保状态、诊疗情况进行筛查,并组织第三方机构分批错峰完成重度失能评定工作。经评定达到重度失能标准人员,自今年6月1日起按规定享受相关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