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5日(正月初四)晚九时许,为保持禁燃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态势,确保公共安全,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西安市区域内禁燃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尚村派出所按照县局工作安排,值班所长陈战迪带领民警李牧钊、辅警田开、柯桐在辖区连夜开展晚间巡逻。在巡逻至新河村过程中将正在燃放烟花爆竹(霹雳钛雷堆子炮)违法人员王某亮(男,28岁,新河村人)当场抓获,现场收缴未燃放5个堆子,将该王当场传唤带回所里接受调查。
王某亮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态度认识积极,尚村派出所依法对其行政罚款五百元。
2月16日(正月初五)早6时许,为保持禁燃烟花爆竹严厉打击态势,确保公共安全。按照周至县公安局工作安排,刑侦大队增援尚村所十名警力,尚村所所长陈战迪和刑侦大队教导员段保社统筹安排,合理部署警力,分片划三个责任片区,对辖区19个村1个社区进行巡查。参战民警认真负责,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当场查获四起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人员郭某团(男,68岁,神灵寺村人)、辛某迎(女,72岁,神灵寺村人)、赵某鹏(男,46岁,西凤头村人)、赵某飞(男,70岁,西凤头村人)传唤带回所里接受调查,该四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多数系老人,均认识到违法,态度积极改正,愿做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员,根据《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尚村派出所依法对其行政罚款三百元。同时,尚村派出所配合尚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加大对辖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
良好的空气质量是大家共同的期盼,请广大村民朋友们正确看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以本次案件为戒,自觉保持生态环境,用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庆祝新春佳节,共建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
举报电话:周至县公安局 8715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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