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将文化旅游领域作为新增专项债券的重点投向,这对各地文旅领域来说无疑是重大利好。
那么,专项债券是什么?有何批准门槛?专项债券对地方文旅项目有何意义?可借鉴的成功案例又有哪些?
什么是专项债?
专项债券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地方政府债券按资金用途和偿还资金来源分类,通常可以分为一般债券(普通债券)和专项债券(收益债券)。前者是指地方政府为了缓解资金紧张或解决临时经费不足而发行的债券,后者是指为了筹集资金建设某专项具体工程而发行的债券。
对于一般债券,地方政府常以本地区的财政收入作为担保,对于专项债券,地方政府常以项目建成后取得的收入作为保证。
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全国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88074.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42889.2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45185.08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6615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其中,一般债务127395亿元,专项债务129220亿元;政府债券254864亿元,非政府债券形式存量政府债务1751亿元。
截至2020年12月末,地方政府债券剩余平均年限6.9年,其中一般债券6.3年,专项债券7.5年;平均利率3.51%,其中一般债券3.51%,专项债券3.50%。
哪些项目能申报专项债券?
根据有关要求,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要重点关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关项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
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要严格对应项目,既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要科学设计项目收益与融资的平衡。
《通知》提出,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发挥好各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的积极作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格局。
要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结合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谋划布局“十四五”时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文化和旅游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
同时,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抓紧对接需要申请专项债券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标准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
专项债券对地方文旅项目的意义
旅游消费提质升级是当前旅游产业的重要任务,文旅企业可以发挥政府专项债的“托底”功能和市场化融资“续航”作用,通过地方政府文化旅游专债融资,抓住政府专项债发行的机遇。
1.拓宽文旅项目融资渠道
银行贷款不再是文旅企业缓解资金压力的救命稻草,文化和旅游产业融资将迎来新的机遇。
我国文旅产业有6万亿市场空间,可以撬动万亿级资金投入,已成为上至中央,下至地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的重要抓手。
专项债一般由银行认购,银行买入地方债券以后会转卖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会把债权做成投资项目,资金来源更加灵活。
2.可合理利用通过多领域灵活申报
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既可以从文化旅游等已经明确的重点领域进行申报,也可以根据项目特点,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与文化和旅游相关联的领域进行申报。
文旅项目专项债成功案例
2018年8月20日,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锦江绿道专项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系全国首只文旅专项债券。此次发行的2018年四川省成都市锦江绿道专项债券(一期)-2018年四川省政府专项债券(四期)评级为AAA级,核准规模20亿元,期限7年,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成都锦江绿道一期示范项目建设。
锦江绿道是贯穿天府绿道体系的核心轴,北起都江堰天府源湿地,南至黄龙溪岷江入口,沿线跨经成都市10个区(市)。规划绿道全长约240公里,流域治理面积约2009平方公里。
锦江水生态治理和锦江绿道建设由成都文旅集团负责建设运营,按照“一年治污、两年筑景、三年成势”的顶层设计,充分考虑绿道生态价值,在水生态治理的基础上,通过绿道筑景、文化铸魂和产业重构,着力打造“城园一体、绿轴串联”的生态绿网体系,构建天府文化凸显、区域经济联动、文体旅商农有机融合、投入产出动态平衡的生态道、经济道、人文道和健康道,为成都建设“美丽宜居、和谐共生”的大美公园城市提供一块完美拼图。
2019年6月,江西省宜春市成功发行江西省首支旅游专项债《赣西经济转型(宜春旅游)专项债》,该专项债券专用于宜春市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洪江禅意小镇(一期)、宜春市体育公园和宜春市袁州古城复兴等项目建设。
此批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推动宜春市旅游文化产业发展,实现宜春市旅游文化产业联动发展,增加旅游文化产业经济收入,对于活跃地方经济、改善当地投资环境也有积极的意义。
随后,江西省瑞金市也发布了《瑞金市红色旅游专项债券》,用于云石山重走长征路体验园项目工程、共和国摇篮旅游区提升项目工程等市红色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一期工程项目。
2020年5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发行江苏省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专项债券(一期),期限10年,利率为2.88%,规模23.34亿元,涉及江苏省11个大运河沿线市县的13个大运河文化带建设项目。
下一步,江苏将推动大运河文化旅游发展基金和专项债券相互合作,探索股债联动模式,创新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积极为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贡献江苏智慧和力量。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用好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
重大项目建设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各计划单列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在文化和旅游领域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以下简称“专项债券”),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落地实施,扩大有效投资,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专项债券是当前统筹财政收支和优化政府投资的有效措施。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专门印发有关通知,布置开展梳理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工作,并明确将文化旅游领域作为新增专项债券的重点投向。各地要积极抢抓新增专项债券集中申报机遇,争取更多专项债券用于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
二、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发挥好各级文化和旅游重点项目库的积极作用,提前做好项目谋划和储备工作,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实施一批、申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梯次格局。要顺应产业发展趋势,结合专项债券重点支持领域,谋划布局“十四五”时期拟实施的重点项目。有条件的地区可建立文化和旅游专项债券储备项目库。
三、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准确把握专项债券有关工作要求和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和申报工作。根据有关要求,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要重点关注服务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有关项目、国家文化公园建设相关项目及产业集聚区建设、旅游公共服务保障设施建设、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博物馆建设等项目。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要严格对应项目,既可以对应单一项目发行,也可以对应同一地区多个项目集合发行;要科学设计项目收益与融资的平衡。
四、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所在地财政、发展改革等部门沟通,抓紧对接需要申请专项债券的文化和旅游项目。积极协调金融机构为符合标准的项目提供配套融资支持。各地要相互借鉴,拓宽思路,积极拓展利用专项债券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的方式和途径。
各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区文化和旅游项目使用专项债券的情况,及时将发行规模、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有关建议报送文化和旅游部产业发展司。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2月9日
(来源:文化和旅游部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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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图片来自文旅中国、成都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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