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
从市禁鞭办了解到
今年春节期间
我市查处了3起涉鞭案件
对涉案相关人员已进行了处罚
2月10日下午3时许,市禁鞭办巡查人员巡查时发现,曾都区城南新区前进社区一组一池塘边有小孩在燃放烟花爆竹,东城派出所依法对孩子监护人处以500元罚款。
2月11日(除夕)晚上10点左右,市禁鞭办巡查人员巡查时发现,曾都区南郊瓜园社区金太阳学校门口的河堤上,有一家人在燃放烟花爆竹,南郊派出所依法对当事人处以500元罚款。
2月14日下午1时许,随州高新区吴家老湾社区禁鞭工作人员巡查时发现,一家麻将馆门前有小孩在玩小烟花,白云湖派出所依法对该麻将馆店主处以500元罚款。
2021年春节期间,市禁鞭办紧盯目标抓落实、围绕源头抓整治、固守街面抓巡查、核查线索抓查处,取得明显工作成效。节日期间,我市禁鞭工作成立了5个检查督导专班,组织宣传和巡查力量596人,出动宣传和巡查车辆267台,检查门店商铺879家、宾馆酒店125家、物业小区和居民区263处、公墓8处、公园广场12处、商场超市129家、婚庆演艺店37家,发放宣传资料7万余份、签订承诺书15万余份,查处涉鞭案件3起、处罚3人,收缴烟花12箱、鞭炮39卷。禁放孔明灯工作实现了“零燃放”。
元宵节临近,市禁鞭办再次提醒广大市民,自觉遵守禁鞭和禁放孔明灯相关规定,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不燃放孔明灯;城区禁鞭禁孔明灯的监管绝不放松,将严厉查处涉鞭、涉孔明灯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市民积极提供和举报案件线索,将按照规定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禁放区域都有哪些呢?
我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范围为:炎帝大道、迎宾大道、麻竹高速、新316国道、甘沟子渠及其延长线至炎帝大道围合的区域以及东岗工业园、柳树淌工业园、何店工业园。
对于禁鞭,还要求
禁止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禁止非法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禁止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
除了传统的烟花爆竹,禁鞭区内也禁止鸣放电子鞭炮、电子礼炮、冷焰火、电子礼花炮等,凡违规燃放的一律应当予以处罚。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随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销售、燃放“孔明灯”,因燃放“孔明灯”造成安全事故或引发火灾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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