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先搞清楚,为什么会出现银行贷款已审批,却未按预算时间收到买房贷款?一般来说,采用按揭形式买房,买、卖双方是在银行下发《承贷函》后才去房产中心办理过户手续的。在过完户后,到时取证是由银行或者中介的相关工作人员前往取证并交回给银行的,买家是不直接取证的,以确保房产证能及时送到银行手中。递交抵押资料后,快的半个月,慢的1~1个半月左右就能下发贷款,作为尾款付给卖家。
出现贷款迟迟未下发的情况,可能是银行方面出了一些问题,尤其是年底的时候。另外,也可能是银行贷款额度不够了,都可能会造成贷款下发拖延的时间长,这个问题是银行造成的,实际上与买家没太大的关系。但是为了稳妥起见,一般在签订交易合同时,可约定在收到贷款的3~7天内,把房屋移交给买家。没有收到银行下发贷款或尾款,不移交房屋给买家。

其次,由这个问题引起的案例,建议网友们可吸取这方面的经验教训:
1、一般在卖房子的时候,中介、买卖方都会签个三方协议,合同中对交易中的细节诸如付款、交房进行约定。如果约定的是收到尾款后才交房的,可以直接和买家说清楚,买家一般都不会强行入住的。另外,房产证的原件在银行内,买家只是复印件,在物业管理处也办不了交接手续的。为稳妥起见,也可以将合同约定条件和管理处说清楚,让管理处配合。如自己住在里面的就暂不搬走。
2、对未及时收到买方尾款的,要有妥善的处理方案。造成买家想强行入住这种情况,最主要问题出在之前签订的买卖合同,没有清楚写明什么时间将房子交接给买家。正规中介在合同签署时,一般不会出现这种失误的。他们合同内容比较完善,对于交房时间有明确的约定空格(供买卖双方协商后填写进去),合同中约定收到贷款或者尾款之后,几天之内与卖家交接房子。但是可能很多格式合同中,却没有约定当有关银行贷款,未及时交付给卖家时的应对内容。对于不能完成尾款交付。因此,在以后卖房时,要有相应的变更方案,是换银行继续办理贷款手续,还是买家自己付清?这当中造成的责任谁来承担?都要在合同中确定好。此外,还要约定交完房子之后,在中介押付的用房屋交接的押金该怎么退回。后期按合同执行就是了,会少很多麻烦!

处理和补救方式。其一,笔者也曾遇到过这种情说,银行发放房贷款比原估算时问晚了一个多月。这个时候的贷款,其实是走程序而已,贷款下发时间可能比预期的要长一些。如果这个时候,买方提出想提前入住或者装修,可视自已情况而定。如果买卖合同是完善的,买家也是比较和善的人,可以让其先住进去。其二,为了稳妥起见,一般都是收到尾款或者贷款以后才让其搬入进去住的。如果对方要强行搬进去,可以先和管理处沟通,不让其搬进去,还有,要让中介做好搬家的工作,正规的大中介一般都会有相应的对策的,他们也有自己的专门律师。其三,通过司法途径维权,可以找律师出面予以制止,对于卖方这种行为是可以依法维权的。

最后有一点建议,上述这个情况可能是卖家和买家直接交易谈,由于卖家经验不足造成的。如果要直接交易,最好先了解好相关的房屋交易知识(可以关注千聊房)。但是,我建议还是找靠谱的中介协助,中介虽然收了你的佣金,但是也会相应给你提供很多相关服务,在房屋总价面前,这佣金也算不上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