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蓬勃发展,将文旅产业培育成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文化强市建设进程。根据《中共榆林市委办公室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神木市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文件精神,近日,神木市出台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重点用于支持市场主体培育、文艺与社会科学类作品、影视作品、民办博物馆、旅游产业项目、品牌景区景点、旅游配套产业和“引客入神”等方面,持续不断兴文旅,构筑文脉传承新高地。

来源 | 神木文旅文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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