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函咨询:您好。患者在网上从印度邮购抗癌药(仿制药),供个人自用的。请问这种仿制药在中国海关可以正常放行吗?如果可以,一次可以邮寄多少?
吴国雄律师:参照海关总署相关文件,我国目前法律未对个人邮递药品进境加以禁止,邮递个人物品应当以海关规定的包值为限(注1),并接受海关监管;特殊情况下,海关对个人邮递进境药品可根据医生有效处方确定合理数量;收件人在办理海关手续时向海关提交处方原件验核,海关通常会复制留底。
注1 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规定,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海关争议解决、走私犯罪辩护。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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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编辑:张汉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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