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一杯酒
能拉近人与人的距离
一次酒驾
却会拉远您和家人的距离
严查酒驾
公安交警不放松
春节期间,同安公安交警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27起。
下面曝光被查获的部分酒醉驾人员
希望能让人引起警醒,引以为戒
01 2021年2月14日18时48分,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新民中队在辖区内设卡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拦下了刘某驾驶的一辆普通二轮摩托车,经鉴定,刘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5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02 2021月2月12日21时03分,李某因驾驶轻便二轮摩托车时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被同安分局交警大队西柯中队民警在西夏线285公里处拦查,同时民警还发现其饮酒后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未取得驾驶证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共计四类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当事人李某进行了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李某将面临罚款1900元。
03 2021年2月17日23时许,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洪塘中队民警带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拦下了高某驾驶的一部轻便二轮摩托车,经检测,高某酒精呼气检测值显示为25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还发现其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驾驶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共计四类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当事人高某进行了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高某将面临罚款1800元,记26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重新学习交通规则科目一、科目三。
04 2021年2月11日19时42分,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大同中队民警带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拦下了李某驾驶的一部轻便二轮摩托车,经检测,李某酒精呼气检测值显示为56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核实,还发现其车辆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共计两类违法行为。民警当场对当事人李某进行了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李某将面临罚款1500元,记24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重新学习交通规则科目一、科目三。
05 2021年2月11日23时31分,同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祥平中队民警带队在辖区开展酒驾查处行动时,拦下了罗某驾驶的一部闽D0D***小型普通客车,经检测,罗某酒精呼气检测值显示为20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当场对当事人罗某进行了教育,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罗某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并重新学习交通规则科目一。
严查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保护。
同安公安交警温馨提示,酒驾危害大,代价高。春运期间,同安公安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酒醉驾交通违法行为。请谨记:杜绝酒驾,自我约束。相互告诫,切莫侥幸。
来源:同安分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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