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流动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办理指南
01
适用对象
符合在杭州市区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一般指年满六周岁入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儿童
02
申请条件
2020年6月下旬前入学儿童本人须持有浙江省居住证
《浙江省居住证》必须为杭州市区签发
03
申请时间
2020年4月10日前
如4月10日为休息日,截止时间为4月10日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04
申请地点
向居住地积分受理窗口提出积分申请
申请时需要明确提出积分用于子女入学
05
入学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5月中上旬
具体时间以市教育局公告为准
报名网址:https://xxbm.hzedu.gov.cn
报名完成后按规定到学校进行信息核验
06
录取安排
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积分高低,依次安排录取学校
并公示7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
07
分值计算
父母双方都申请积分的,使用积分高、排序靠前一方的积分
疑难
Question
解答
一、父母一方有人才居住证,孩子还要参加积分入学吗?
答:如果孩子凭《浙江省居住证》报名,应当按照积分入学政策,依据家长一方的积分排序入学。如果家长(至少一方)持有杭州市区签发的《浙江省引进人才居住证》,其子女符合在居住地入学条件,入学排序由区教育部门根据当地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统筹确定。
二、爸爸和孩子是挂靠在朋友家的杭州户口,妈妈是老家户口,还需要积分入学吗?
答:积分入学适用对象是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儿童本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证》)。儿童本人不论是本市市区的集体户口还是家庭户口,都是本市市区常住户籍儿童,不是积分入学适用对象。
三、积分入学录取排序如何?
答:
1.依据入学申请人适用的积分按由高到低顺序进行排序,父母双方申请积分的,取积分高(排序靠前)的一方。
2.积分相同者,按以下条件顺序确定排序先后位次。
(1)申请人家庭在市区有自有产权住房且实际居住;
(2)本区连续居住时间长;
(3)社会保险积分高;
(4)基础积分高。
四、申请在市区入学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哪几种情况下不适用积分入学,他们还能在市区入学吗?
答:
以下两种情况,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
1.适龄儿童本人于当年市区入学第一批录取开始前取得居住证,但父母双方均未在当年4月10日前申请居住证积分。
2.适龄儿童本人于当年市区入学第一批录取开始后至当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居住证。
上述两种情况虽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仍符合在市区入学条件,这些适龄儿童的父母应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公告,完成入学报名和信息核验。
区教育行政部门会在完成积分排序入学后,根据区域教育资源和招生实际,统筹安排这些不适用积分排序入学但符合就读条件且完成入学报名手续的适龄儿童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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