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2月22日讯 (记者 卢伟霞 高宁 实习生 衣丽丽 通讯员 宫文灵​王文翰) 当驾驶人于某被乳山市交警大队三中队民警依法查获,法律政策教育后,于某连声道歉说,知道自己错了,以后也一定遵纪守法,不违法载人,不拿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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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中午,三中队针对辖区实际,开展错时执法,严查货车违规载人以及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13时许,在202省道南黄镇东设卡执勤的民警,发现一辆鲁K77***的白色轻型货车,车后斗搭起绿色帐篷,自北向南驶来。民警在对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搭着绿色帐篷的车后斗,十余妇女挤在一起,该车存在违法载人行为,存在极大安全隐患。民警法律政策教育,驾驶人于某说道,他的车是被一个经营海产品的老板雇用的,拉着这批妇女到海边加工海蛎子,知道轻型货车拉人是违法的,但觉得中午交警休息,于是心存侥幸,没想到被依法查获。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罚款100元,并立即责成乘车人员下车,联系小型客车,将13名妇女转乘小客车离开。

在此,烟台交警提醒驾驶人,为确保市民的人身安全,车辆严禁超载,轻型货车严禁载人。一旦发生车祸,后果难以想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