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一则新闻冲上热搜——北京全职太太离婚获得5万家务补偿。很多普法自媒体都说这是法治的进步,意义重大,全职太太对家庭的付出终于获得了肯定。但是,5年婚姻,育有一子,只给五万的补偿,合理吗?

五万赔偿金太少

我个人非常不喜欢“家务补偿”这个说法,感觉就像请钟点工来家里做家务,等辞退时一口气结账一样。

赔偿金5年5万,1年才1万块——在北京,请个阿姨,每月工资大概是1万元起。

更何况还要带2年孩子,育儿嫂的花费比阿姨更是多了不少,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5万的补偿都太少了。

该给多少

补偿该不该给?该!但怎么算,我们还是要说一下。

在我们传统中“男主外女主内”的分工合作里,两个人作为队友,享受同等待遇。这也是离婚平分夫妻共同财产的理论基础。

但这个分法合理吗?

分道扬镳,平分共同财产,此时的“公平”仅存在于财产分割的那一刻,那之后呢?

主外的男人,婚后挣钱能力丝毫无损,而主内的女方却因为家庭牺牲了事业的发展,在市场上想找到不错的工作,会有很大的难度。也就是说,男方的挣钱能力,是得益于前妻对他的支持才发展起来的。离婚只分割了存量,但离婚后靠女方的牺牲和支持换来的事业增量,却和女方毫无关系,这明显不合理。

连限制前员工部分选择的竞业协议,都会有对应的补偿,那么,给牺牲了全部事业的全职太太一笔【事业损失补偿】是否更合理呢?

但这种机制无法做到合理定量,毕竟事业发·展不可预估,很容易就变成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补少了,这东西就鸡肋了,就像本案一样。

补多了,可能有人反利用这个机制钻空子牟利。

给女性朋友的建议

婚姻里,保护好自己的成长和利益,比什么都重要。法律已经有了进步,看到了全职太太的副处,但判决下来,吃亏的还是女性。

小编也建议广大女性,尽量不要当全职太太,性价比低,且几乎没有抵御风险的能力。

除非老公是个确实靠谱的人值得托付,或者和男方的挣钱能力确实差着好几个数量级,否则能自己挣钱就挣钱,没时间不想做家务就请钟点工

你对全职太太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