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隆时期和康熙时期一样,大量而经常地蠲免各省的赋税,在我国封建社会的历史上是少见的。乾隆在位六十年中,蠲免或减省各省应缴赋税的次数很多。他登位之初即谕令说:“将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民欠钱粮悉行豁免”,“将雍正十二年以前旗退地亩租银及入官地亩租银租粮一并加恩豁免。”
次年,乾隆听说桃源、宿迁、睢定等县“滨临黄河沿河地亩淹涸靡常”,命将“宿迁、睢宁、桃源三县见存新淤涸复改科地粮额征粮银六千五百四两全行豁免,其雍正十三年淤地未完钱粮亦免征收。”乾隆二年(1737年)十二年,盐城、阜宁二县有滨河田地三千五十一顷,应纳粮银四千四百余两,乾隆闻知“此地与水为邻,淹涸靡定,从前有司经理不善,误报水涸升科,究竟荒多熟少,小民纳赋甚觉艰难,以致累年积欠未清”,下令将其应征钱粮“悉行豁免。”
乾隆五十九年(1794年),乾隆帝将传位于嘉庆,又下令“各省积年正耗民欠及因灾缓征带征银谷”予以豁免。上述所举,只是乾隆蠲免钱粮记载中的一部分。除蠲免赋税外,对于各地出现的水旱虫等灾害,乾隆还多次发粮帑予以赈济。像黄河沿岸经常发生水患灾害,赈济的次数也较多。
乾隆十九年(1754年),江苏“高宝等处因雨水过多,被淹成灾”,乾隆降旨“截留漕粮十万石以备赈恤。”比较贫困的甘肃省,受到赈济的次数也很多,后来甘肃总督王亶望等一批贪官居然不顾灾民饿死冻死,大量侵吞赈金,中饱私囊,乾隆闻知后大怒,处死了王亶望,但甘肃仍然遇灾,乾隆表示:不因为王亶望侵吞了赈金,就不赈济灾民了,仍然再次发帑赈济。
乾隆在八十寿辰时说:“朕临御五十五年,子惠元,恩施优渥,普免天下钱粮四次,普免各省漕粮二次,为数何啻万万?偶遇水旱偏灾,不惜千百万帑金补助,抚恤赈贷兼施,蔀屋穷檐其霑实惠;凡身被恩膏者,无不家喻户晓。”乾隆多次地大量地蠲免赋税,赈济灾荒,他自己说是“子惠元”,是对人民的“恩膏”;封建史家也大肆宣传乾隆“圣恩浩荡”、“爱民如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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