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婚嫁彩礼这些年来一路攀升,尤其是一些贫困山区从最初的几万元飙涨至目前十几、甚至二十几万元的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个别农民把嫁女作为改变贫困生活的手段,使一大批年轻人因彩礼问题而“婚不起”。内地农村逐年攀升的“天价彩礼”已让农民不堪重负,部分农村家庭因高昂礼金变得一贫如洗。那么,如果给完了彩礼两个人婚后又离婚的话,是否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呢?
张三由于家庭条件不好,一直是个单身汉,后来经过村里的媒婆介绍,认识了翠花,张三对翠花一见钟情,翠花也对张三颇有好感,两个人于是打算登记结婚,但是翠花的父母这时候提出要20万元的彩礼,如果拿不出来,就不允许两个人结婚。这可难坏了张三,为了和翠花结婚,张三东拼西凑借来了20万元,本想着幸福的生活来了,没想到婚后两个人生活的并不如意,没到一年就离了婚,张三因为彩礼欠了20万的外债,生活压力剧增,这时候就想把彩礼索要回来,但是翠花的父母却不同意,认为两个人已经结婚了,离婚也是张三和翠花两个人的原因,拒不退还。因此张三和翠花的父母因为退还彩礼的事情闹上了法庭。
我国的民法典中并没有关于彩礼的明确规定,彩礼属于我国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1042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所以,按习俗给付彩礼的,应在可接受范围内,不得借彩礼名义买卖、包办婚姻、干涉婚姻自由
那么要求返还彩礼的条件有哪些?
1.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 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3. 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也可以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返还彩礼
那么哪些情况不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1. 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两年以上
2.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虽不满两年,但生育子女的
3. 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
小提示:结婚是两个人通往幸福生活的开始,要树立正确的价值理念,切莫让物质过多的影响自己的人生
来源:阿荣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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