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教师减负”的10条措施,老师为什么要减负?

最近,有些地方针对老师负担重的问题,发出了各种减负良策。

宁夏回族自治区出台了“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的十条措施。从政策上来看,不少是针对老师非教学任务工作的减负,其中包括一些社会服务,社会卫生,甚至是社会治安等工作,另外还对老师的借调等问题也做出了规定。

然而,老师减负的问题,并非是一个新问题,实际上存在有些时间。

有些人说是老师的教学任务很多,有的说是老师数量不足导致的,还有些人说是一线老师匮乏和教育行政系统的岗位过多有关。

那么,到底是什么导致老师需要减负?

实际上,笔者以为老师负担的主要来源,是岗位的责任划分不够明朗。换句话说,就是并没有做到真正的各司其职。作为老师到底应该干什么,不应该干什么,没有一个可靠的保障。而正是因为这个根源,导致了老师不断有各种非教育任务的出现。

现实情况下,不仅仅是教师行业如此,其他的单位同样存在这样的问题。正是这种基层的“各司其职”有了“事事参与”的趋势,才导致了不仅教育行业,其他行业的负担也不断加重。

当然,“事事参与”让很多问题迎刃而解,但是同样带来了新的问题,而且这种“事事参与”也应该尽量避免。因为这种不分行业的“事事参与”趋势,导致了责任划分不清,谁都参与,实际上成效却不明显。而老师能够接受教学任务的增多,就是缺乏了拒绝“事事参与”的能力。

笔者以为要想教师的减负成功,可能还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首先,既要弘扬人定胜天的精神,也要承认个人的能力有限。

从愚公移山到夸父逐日,我们能够看到“精神力量”的伟大,这也是我们中华文明中非常宝贵的精神财富。不过,“人定胜天”的信念却不能过多地使用。况且无论是“愚公”,还是“夸父”,他们都几乎一生干了一件事,一个移山,一个追日。而不是坚定“人定胜天”既要移山,还要追日。

因此,在要求多面“开花”的时候,我们或许更应该看到的是人的精力有限,应该让“宽泛”转变为“学业有专攻”。老师的教学如此,学生的学习也是如此,否则会是“贪多嚼不烂”。

其次,要有“各司其职”的政策保障。

这既是老师减负的依据,也是老师工作的“规矩”。

笔者相信,更多的教育相关部门,会再次关注到教师的减负问题。但是,在面对这样的问题的时候,我们或许也应该直面问题的根源。保障“各司其职”除了做出一些规范之外,可能还需要一些保障政策,甚至是形成法律层面的支持,这样也能够让老师的工作张弛有度,有法可依,更有底气的拒绝一些非教学任务。

否则,当上级部门要求下,对于下级的教学单位,很难拒绝,尤其是下级单位的负责人,因为是否执行关系到自己的职位和未来。

再次,要理顺教师的人事关系。

除了增加教师的抽调难度,也应该建立重大事项的应急措施,避免干扰“各司其职”。换句话来说,如果不是非常时期,那么应该保障教师人事关系的一致性。值得一提的是,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顶层的设计,既要保障教师的“各司其职”,也要保障应对“非常时期”的能力,需要在这二者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期待,老师能够更好地投入到学校工作中,也期待中国的教育越来越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