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陆川公安局破获一起侵吞征地补偿款330万元的利息案件……
2月19日,陆川警方接到群众报案反映:2011年陆川温泉镇温泉村某队有两块土地被陆川县土地开发收购储备中心征收,当时村生产队队长陈某成及村民代表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等5人负责配合做好土地征收工作,累计收到两块土地补偿款大约330万元,这笔钱一直存在生长队长陈某成名下,至今没有分配给对应的村民。
经查,由于当时无法开设集体账户,经过陈某成、黎某伟、陈某权、陈某林、宁某光5人商量,决定将土地补偿款大约330万元存在村生长队长陈某成名下,由其5人共同代为保管。1人负责保管存折,2人分别负责保管存折3位数密码,办理业务时需5人共同到银行办理。
收到补偿款后, 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便打起了土地补偿款这330万元的主意。2011年底至2012年初,5人将约330万元土地补偿款分别以3个月、半年和一年等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方式存入银行,从而从中获得利息一万余元拿来平分。
尝到甜头后,陈某成、黎某伟等5人于2012年至2018年期间先后二十余次,将这土地补偿款约330万元所产生的利息三十余万元平分占为己有。
目前,犯罪嫌疑人陈某成、黎某伟等4人对合伙侵吞征地补偿款利息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信息来源:陆川公安,部分图片为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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