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注: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为响应乡村振兴战略和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解决好“三农”问题,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下称《意见》),为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建设作出了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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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读

《意见》明确提出了目标任务,即到2025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各类人才支持服务乡村格局基本形成,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为实现目标任务,《意见》作出了人才培养、支持体系、保障体系等方面的部署,具体如下:

(一)制定人才培养计划,以城市乡村化人才促振兴。

《意见》从一二三产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出发,提出了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乡村公共服务人才、乡村治理人才、农业农村科技人才等各类人才的鼓励机制和实施计划,力图将城市体系中的人才类型搬到乡村中,从各方面全方位促进乡村发展,补齐乡村发展短板。《意见》提出的人才培养方式主要包括实施本土人才培训、本土人才借调、外来人才引进、青少年教育帮扶等方式,同时进行多方面思考,通过亲属回避等措施保障人才队伍的廉洁性。如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通过实行备案管理制度和村“两委”成员资格联审机制,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保证人才真正促振兴。

(二)构建人才振兴支持体系,发挥各类主体广泛作用。

《意见》中提及,“充分发挥各类主体在乡村人才培养中的作用”,从完善高等教育人才培养体系、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养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充分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等培训机构作用、鼓励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等五个大类主体出发支持人才培养计划的实施。同时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培养体制机制、鼓励人才向艰苦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激励制度和技能评价制度,推动人才振兴措施在体系中有效运行、在框架中有序推进。

(三)巩固完善保障体系,激发人才振兴活力。

要巩固保障体系,需自上而下从政策、环境、实施等方面构建良好的体系保底机制。从上层管理而言,需加强各级组织领导,强化政策保障和激励机制,发挥引导和统筹作用;在环境背景中,要改善农村发展条件,提高农村生活便利化水平,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建立一套完整的福利和表彰机制,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在实施层面,需要制定乡村人才专项规划,搭建乡村引才聚才平台,给提供人才发展空间,推动“三农”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保障各主体和人才的权益,以激发人才振兴活力和积极性。

总结

实现乡村振兴,人才是根本。中办国办加强顶层设计,抓准重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给各省市提出目标和方案,是给各地乡村振兴工作的一剂强心剂,有利于探索一套适合乡村的发展模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我国城市农村协同发展铺垫前进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