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临沂市人民政府发布2号土地征收公告!一大批土地将被征收利用,涉及九曲街道、汤头街道等多个社区及村镇。要建商住楼以及医院、卫生中心等公共设施。具体位置、用途及补偿方案已经公布...

临沂2号土地征收公告

临沂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保障临沂市河东区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临沂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1地块7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东至沭埠岭一路,西至智兴路,南至人民大街,北至北京东路。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范家于埠社区、孟家于埠社区。

用途:商住用地。

2地块5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东至华龙路,西至国有储备用地,南至国有储备用地、坑塘水面,北至桃源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彭家于埠社区。

用途:商住用地。

3地块6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东至大官庄村水田、农村道路、沟渠,西至大官庄村水田、农村道路、坑塘水面,南至大官庄村水田、农村道路,北至大官庄村水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郑旺镇大官庄村。

用途:工业用地。

4地块1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东至王疃村水浇地、农村道路、其他林地,西至王疃村村庄,南至王疃村村庄,北至王疃村村庄。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八湖镇王疃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5地块2

位置范围:河东区九曲街道桃园社区,东至孙家于埠社区,西至智圣路,南至桃源街,北至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九曲街道桃园社区。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6地块3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东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西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南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北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7地块4

位置范围:位于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东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农村道路,西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南至后林子村其它林地、农村道路,北至后林子村沟渠、莒县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河东区汤头街道后林子村。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项目刘店子医院、河东区精神卫生中心、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工程河东段、彭家于埠片区、中绿能源、范家于埠片区等项目建设。上述各项目为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片区开发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至 2021 年 2 月 26 日由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以河东区九曲街道办事处、汤头街道办事处、郑旺镇人民政府、八湖镇人民政府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拆迁单位申请复核。本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本人民政府依据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组织自然资源、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编制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本公告

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予以公开。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 60 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临沂市河东区自然资源局组织的土地现状调查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向河东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临沂最新综合地价执行新标准

山 东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

鲁政字〔2020〕74号

省自然资源厅:

你厅《关于呈请批复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请示》(鲁自然资〔2020〕140号)收悉。为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本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指征收一般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之和,其他地类以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基础按以下系数调整:永久基本农田1.2,建设用地1.0,未利用地0.8。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中的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的分配比例,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研究明确。

二、《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你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20年6月1日起执行。鲁政字〔2015〕286号文件批复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停止执行。

三、本文件出台前已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仍按原批准的征地补偿方案执行。

四、你厅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按照同地同价、维护权益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价格,确保征收土地程序合法,补偿资金到位,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