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3岁湖南女孩跳车事件引发网友热议。莎莎通过货拉拉平台搬家,在跟车途中从货车上坠落,因头部受伤抢救无效死亡。在这10几分钟的路程,期间司机曾3次偏航,但由于车内没有录音录像设备,当时的真实情况还未知。
目前涉事司机周某某,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司机如须承担法律责任,则要证明司机与女孩的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司机要承担刑事责任还是民事责任,要看具体的证据来定。
如是因为司机操作不当,比如刹车失灵等因素,导致女孩从车上掉落,或是因为双方在车上发生争执,女孩遭受语言威胁、胁迫或者殴打等不法侵害等导致跳车,以上2种情形,司机都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据周某某的邻居透露,在做货拉拉司机之前,周某某曾经开过饭店、当过厨师,在长沙有两套房子。
24日货拉拉发布声明称,经过与家属的沟通,已经取得女孩家属的原谅,并将与家属一起妥善处置善后事宜。同时,货拉拉将积极推进对平台问题的整改。
近日交通运输部也对这起事件进行回应表示,无论是传统道路货运物流企业,还是依托互联网的新业态新模式,亦或是涉足到物流领域的电子商务平台,都应当坚守安全发展的底线,始终把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
【律师普法】:
一、货拉拉平台该如何担责?
首先要分析平台和司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货拉拉官方主张的中介合同关系,还是雇佣关系或挂靠关系。在这几种关系下,作为网约车平台的货拉拉,无论是从《民法典》合同编还是侵权责任编来说,都应该对于乘客的死亡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
另外,《货拉拉平台安全规则》中特别提到了“跟车人”一项,说明货拉拉平台本身是允许人跟车乘坐的,那么就应当按照《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尽到保障乘客安全的义务,对车辆行程的追踪和监管是必不可少的。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一般怎么判?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如果属于过失导致死亡的情况,根据《刑法》第233条规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刑法另有规定是指失火、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按失火罪、交通肇事罪的规定处罚。)
积极赔偿并得到受害人家属谅解的,可从轻减轻处罚,并不代表不会受到惩罚。犯罪情节较轻,也积极悔改的,可以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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