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凌晨3时许,秀峰公安分局接到群众报案称,一名女子在文化宫北口被两名男子飞车抢夺一部苹果手机。

据报案群众称,她与朋友蹲在路边玩手机时,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她们身边经过,车上的一名男子将她的手机给抢走了。

民警向被害人了解情况的同时,受害人通过朋友的手机登录自己的微信,一名陌生人突然申请添加自己的微信。对方发来消息表明手机在其手上,要求受害人支付500元的赎金将手机赎回,并提出了一个奇怪的要求。

最终双方谈妥,受害人先行通过线上转账的方式将300元转给对方,剩下的200元钱在拿到手机后再支付。随后,双方约定了取手机的地点。

2月3日凌晨6时,犯罪嫌疑人李某在约定地点取剩下的200元现金时被蹲守的办案民警抓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黄某经公安机关做工作后,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审讯,两名嫌疑人刚从外地回来,没有正当职业,成天游手好闲,身上没有钱花了,就在当天租借了一辆共享电动车在桂林市秀峰区文化宫附近游荡,想抢点东西换钱花。

两人抢夺手机之后,觉得拿手机去卖比较麻烦,就通过受害人的电话号码加了受害人的微信,让受害人拿钱赎回手机,换点钱花。两人对抢夺手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桂视网、平安秀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