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发布工作提醒单,表示应当允许有关单位、机构、个人举办“莆仙戏”等民间文艺活动。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文件

莆疫防指提(2021) 2号

工作提醒单

各县区指挥部:

近期有市民向市12345热线管理中心投诉:反映有的县区、乡镇采取一刀切、简单化的防控措施,一律禁止农村演出“莆仙戏”。为切实做到精准防控,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莆仙戏”被誉为宋元时期南戏的“活化石”,是首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莆田十大名片之一,是丰富市民文化生活、增添节日喜庆热闹气氛的一项重要活动,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及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 应当允许有关单位、机构、个人举办“莆仙戏”等民间文艺活动。

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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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莆田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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