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陕西渭南的申某是一名残疾人,因患有小儿麻痹症,需要借助拐杖走路。申某怎么也没有想到,邻居刘某大学毕业后生活不顺,刘某没有自杀的勇气,竟然向自己举起菜刀。最终申某头部被连砍数刀,右手、左手等多处受伤,刘某被公安机关民警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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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了刘某故意杀人一案的一审判决书。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某持菜刀故意砍伤他人头部等部位,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造成他人轻伤,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原告人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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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法院调查,刘某自从大学毕业后,一直在外地打工,工作期间并不是非常顺利,就对社会产生了不满。刘某一直有自杀的想法,但刘某没有自杀的勇气,最终刘某决定通过伤害他人的方式,来发泄自己的不满。刘某将住在同一个小区,患有残疾的申某当成了自己发泄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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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小时候与被害人申某是邻居,后来两家就搬到了同一个小区。事发当天,刘某打听到被害人申某的住址,拿着一把菜刀到达申某家准备作案。期间趁着申某女儿上卫生间的时间,刘某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菜刀,连续猛砍申某的头部,申某被砍呼救反抗,申某的女儿和邻居听到呼救声后将刘某按在地上,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到达现场将刘某控制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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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8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余元。其实对于这个法院的判决结果,部分网友还是有些不满,虽然刘某已经被判了有期徒刑8年,但赔偿原告人3万余元,还是有点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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