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白女士的弟弟

在中铁一局工作

负责杭州地铁一号线的施工

是安全质量部部长

年前项目竣工后聚餐

而白女士的弟弟在聚餐后不慎落水死亡

聚餐后独自离开

路上意外死亡

白女士是陕西人,年前得知弟弟的噩耗就赶到了杭州,现场白女士泣不成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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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从年前到现在,(遗体)都没有处理,项目部只是让我们尽快处理遗体,但对这件事情并没有给我们一个准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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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的弟弟今年32岁,大学毕业后进入中铁一局。一年前,提拔为安全质量部部长,负责杭州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可以说年轻有为。可没想到,一次聚餐却断送了这个年轻人的未来。

白女士:1月27日,他们项目部组织单位聚餐,当晚,他们项目书记、项目经理,包括副经理,各级部长都参与了,10个人聚餐,其中8个人都喝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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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白女士提供的用餐账单看到,10个人点了6瓶42.8度的苦荞酒。通过餐厅的监控视频看到,晚上九点半左右,聚餐结束。白女士表示,弟弟平常住单位宿舍,距离地铁站大约两百多米。吃完饭,他就和另一个也喝了酒的同事一起乘坐地铁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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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但是返回的路上,我弟弟就独自离开了,因为他喝多了,说自己要出去。

白女士说,弟弟独自离开后,就再也没有回宿舍。第二天下午,单位报警。又过一天,他们家属接到通知,赶紧从陕西赶到杭州找人。这一找就找了10天。

白女士:直至2月6日的时候,有群众举报,说河道里面发现了尸体,后来派出所、消防队过去之后,发现是我弟弟的尸体。

持续多天的寻找,等来的却是噩耗。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一下子垮掉了。白女士的母亲当时就昏了过去,至今仍在医院。白女士的弟弟有两个孩子,就这样没了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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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两个小孩一个两岁,一个五岁,弟媳妇没有工作,就一直在照顾两个小孩,我爸爸妈妈是农民,也没有工作,这个事情发生以后,对家里造成了很大影响。

针对白女士弟弟的死亡,萧山南阳派出所认定是一起意外,不属于刑事案件。当时,警方也给白女士看了监控,里面有他弟弟发生意外的整个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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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里边的这条路,直接通到他们项目部,我弟弟是顺着这个围挡走过来的,监控能看到,他在那里蹲了大概有四十分钟左右,然后隐隐约约有个人影从这里掉下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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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在监控里看到,弟弟的同事一直在旁边劝阻,想拉他回宿舍,但弟弟不走,所以最终没拉走。

白女士说,弟弟发生意外,不能怪弟弟的同事,但是弟弟的单位有责任。让两个喝了酒的人互相照顾,这个决定太草率。

律师:

建议进一步收集证据

确认饭局性质

白女士说,弟弟出事后,单位提出赔偿50万元,这让她们无法接受。弟弟是家里的顶梁柱,弟媳没有工作,在家照顾两个孩子,家里还有两个老人。弟弟出事,这个家就垮了。

白女士:我们的诉求是项目部赔偿200万,他们项目经理说帮我们争取,一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合理的方案。

随后,记者陪着白女士来到了弟弟生前工作的中铁一局杭州地铁一号线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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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拒绝接受采访,但是愿意和白女士私下协商。对于这次协商,白女士的丈夫宋先生不抱太大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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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女士的丈夫 宋先生:他们现在就认定是比较好的哥们在一块儿喝酒,就是单位不想承担任何的责任。

然而,宋先生说,这次发生意外的聚餐,绝对不是私下组织。

白女士的丈夫 宋先生:我们有餐票,他们签字的人也是以中铁为名头签的字结的账。

从当晚聚餐的账单上看,一共消费了2000元,上面确实有中铁的字样。账单显示,当晚就餐的饭店,叫做衢家渔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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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电话求证后得知,这张是饭店提供的开票记录,当天就餐人员实际吃了2000元,但是以中铁的名义开了2400元的发票。那么,这张发票是否可以说明,那场饭局是单位组织的聚餐?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律师 赵公明:虽然有一张发票的存在,但是这张发票也许只是财务走账的行为,并不代表是实际的,双方之间发生的法律关系,仅凭发票来认定这次聚餐是单位组织的,尚显不够。

不过,律师表示,即使并非单位组织,和受害人聚餐的人员,如果没有尽到照顾义务,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律师建议家属,进一步收集证据,确认这场饭局的性质。

北京京师(杭州)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 律师 赵公明:如果单位真正组织了这次聚餐的话,单位需要对这次聚餐过程当中相关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那么醉酒之后没有尽到合理的看护义务,单位是存在一定责任的。

截至记者发稿前,当事双方仍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