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全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月11日至22日, 我市公安机关共办理非法运输、储存、经营烟花爆竹案件828起,刑事拘留4人,行政拘留673人,收缴烟花爆竹6529箱(件);查处违规燃放行为846起,批评教育1370人,收缴烟花爆竹折合749箱(件) ,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农历除夕、春节、正月十五等重点控制时段,全市公安机关基层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积极会同相关部门看死盯牢,确保每个街道、每个社区、每个家属院、每栋居民楼、每个重点部位都有网格员、信息员,切实加强实时管控。以巡特警、交警、治安警为主力,在主要干道、次干道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及时发现、制止违规燃放行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燃放行为,从快从严予以查处。
“个人违规燃放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处100元至500元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单位违规燃放,经警告后仍逾期不整改,造成公民人身伤害、公司财产损失或者严重威胁公民人身安全、公私财产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依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 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对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处行政拘留 。”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如是说。
来源:南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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