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日报

新春佳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过一个安全祥和、绿色环保的节日, 已得到全体市民的理解与支持。 然而,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无视禁燃禁令,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结果被依法予以处罚。

1.2021年2月11日18时许,武德镇某村村民张某某在自己家中违规燃放鞭炮,被依法行政处罚。

2.2021年2月12日10时许,招贤乡某村村民董某某在其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

3.2021年2月12日0时许,招贤乡某村村民王某在家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依法行政处罚。

4.2021年2月12日7时许,武德镇某村村民王某某在自己家中违规燃放鞭炮,被依法行政处罚。

5.孟州市大定办韩某在会昌办辖区内燃放烟花,被会昌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对于韩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处三百元罚款。

6.河阳派出所民警通过调取现场监控,对周围村民进行走访,将村民刘某传唤至河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询问,刘某对自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河阳派出所对于刘某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处五百元罚款。

重要的事情再说一遍

请广大市民

自觉遵守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

千万不要在禁燃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若违反

将会受到法律严肃惩处

来源:温县公安、平安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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