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围绕全县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办理各类案件409件,同比增长14.21%,充分履行了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神圣使命,为平安金塔建设提供了强有力法治保障。
全方位传播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法治教育氛围。围绕群众高度关注的电信网络诈骗、扫黑除恶、食品药品安全、禁毒防邪等与群众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6次组织开展了广场、车站、集市集中宣讲和法律进校园、法律进村居等活动。同时,积极发挥检察门户网站和“两微一端”新媒体传播,全年筛选播发平安建设信息1800余条,高效地宣传了法治思想、法律条例、典型案例和普法成效,营造了全民崇法、学法、用法和护法的浓厚氛围。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严格落实“哪类犯罪突出就突出打击哪类犯罪”的刑事政策,起诉强奸、故意伤害等严重暴力和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41件53人。批准逮捕涉嫌贩卖毒品案件3案6人,提起公诉2案7人。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从严从快审查涉恶案件3件25人,改变涉恶定性1件13人,提起公诉2件12人,出庭公诉涉恶及“保护伞”案件4件7次,得到法院支持均已判决。
把握法律界线,优化营商环境。始终把维护民营企业权益、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作为体现平安建设成效和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认真履职尽责。办理涉企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7件,对13名涉民企犯罪嫌疑人提出缓刑建议,在侦诉环节帮助企业挽回损失49万余元。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对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8案24人涉企案件做出不起诉决定。
关注民生权益,促进社会和谐。顺应新时代广大群众对生命健康的高度关注,该院认真履行行政公益诉讼监督职能,组织开展了“保障舌尖上的安全”专项监督活动,深入120多家网络餐饮商家和居民小区开展调查,针对问题,及时向两个行业的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通过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有效地解决了某餐饮企业存在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未公示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信息、超范围经营和自动售水机营销商对自动售水机的日常经营管理不规范、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存在隐患,威胁公众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切实保障了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李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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