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落实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工作,提高空气环境质量,保障群众的公共安全和财产安全。柘城县公安局皇集派出所加强源头管理,所长张凯亲力亲为,组织民警加大巡逻查控力度,从源头出发,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犯罪行为。近日,该所依法行政拘留一名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人员。

2021年2月24日,皇集派出所民警张山、庄志常态日常巡逻,发现辖区内易周大街有一处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窝点,当场查处烟花五桶、鞭炮十五盘。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易某某对非法储存、买卖烟花爆竹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易某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民警提醒: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燃放烟花爆竹到底有哪些危害?
一是容易引起火灾和伤人事故

特别是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是污染空气和城市环境

专家介绍,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其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是刺激性和腐蚀性极强的酸性氧化物。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同时,烟花爆竹燃放后的碎片、残留物影响城市的市容环境。
三是噪声扰民,一家燃放,四邻不安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来源:柘城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