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21年度

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

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根据中央、省关于开展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有关精神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合肥市2021年度继续从全市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与全市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录用计划和职位

全市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12名。以县(市)区为单位设置1个招考职位,具体计划和职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合肥市所辖县(市)区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21年7月)以上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和优秀社区党组织书记、居委会主任;在贫困村从事扶贫工作满5年的优秀脱贫攻坚一线村干部。上述对象不包括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以及有关单位选派的村党组织第一书记。

(二)报考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政治坚定,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公道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3月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招考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5.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1年3月1日至3月7日每天的9:00至16:00,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报考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须知》。

报名程序: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填写《合肥市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向乡镇(街道)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市)区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比例的,经省公务员局核准,取消职位计划或相应减少职位计划数。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命制,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设在合肥市。

笔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范围参照《安徽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大纲》。其中,村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工作相关专业知识,社区干部侧重考公共基础知识和城市社区工作相关专业知识。

按照国家、省表彰或党内表彰相关规定,对任期内获县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按照省级及以上3分,市级2分,县级1分的原则在笔试成绩中加分,最高不得超过5分。

笔试结束后,按3: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与2021年全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同步进行。面试主要测查解决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同时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职位录用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组织实施。根据招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按照好干部标准,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多种形式对考察对象进行深入考察,全面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重点了解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年龄、工龄、党龄、学历、工作经历等内容。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考察中要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出现录用人员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区委根据职位录用计划数,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在本县(市)区和人选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或社区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公示后职位出现空缺的,由各县(市)区提出是否递补的建议,报市委组织部审定。录用审批后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本次招考,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此次考录的其他有关信息,在合肥先锋网上发布。

本《公告》由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安徽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为准。

1.合肥市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计划

2.合肥市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

3.安徽省2021年度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笔试大纲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