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反映:2019年9月我在长春大汉宫酒店翁鹏飞经理约定了2020年6月28日的婚礼,交了7000元的押金,其中酒店预订费5000元,婚庆预订费2000(酒店要求使用指定婚庆公司,否则需另缴纳5000场地使用费)。2020年初由于我想确定一下婚礼细节联系酒店经理,发现联系不上了,然后我到酒店去找,酒店人员说翁鹏飞由于涉嫌挪用公款已经被拘留了,我又找到当时酒店的负责人王总,她说我的款她们酒店没有收到,这笔钱是翁鹏飞挪用了,让我去报警,报警后,酒店提出如果继续在他酒店举行婚礼,酒店承担之前缴纳7000元费用百分之五十,剩下百分之五十我自己承担,如果不继续在大汉宫酒店举行婚礼,7000酒店不负责,无奈案件还没解决,我只能在大汉宫举行了婚礼,另又付了一万多元的酒店费用,另花费8000使用了酒店指定婚庆公司,但是这个婚庆公司太敷衍,在签订合同当天我就要求确定主持人,了解主持人水平及样貌,结果婚礼前一天晚上我才见到主持人,更有过分的,婚礼前一天婚庆公司负责人跟我说,我当时选定的婚礼现场布置当天有人用了,我用不了了,让我换别的,我不同意,他说让我退钱找别人家去,还有婚礼的录像更是低到不能在低的水准,整个婚礼过程一点不懂,问他下一步什么,一问三不知几乎全程都是我们自己人在想要做什么,成片更是在我们夫妻两人打了上百次电话及微信(中间还把我们电话都拉黑了),历时九个月才拿到,但是拿到竟是只有23分钟的短视频,还有各种黑暗后脑勺的照片,一百多张照片只有十几张能看,现在找酒店负责人,她说她也联系不上婚庆公司的人,找婚庆公司的负责人,电话打不通,先是长时间不回复,后来他说合同履行完了,影片的问题让我先摄影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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