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3月1日讯(记者 彭瑶) 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下称“三个规定”)是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治本之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局负责人滕继国介绍,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700余件,相当于2018年、2019年两年总和的5.8倍。

2015年,中办国办、中央政法委、“两高三部”先后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活动中自觉抵制说情干扰,对于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司法、内部人员过问案件,以及与当事人、律师等不当接触交往行为,司法人员都要主动记录报告,并进行通报和责任追究。

检察人员“逢问必录”习惯正在形成

滕继国说,2020年,检察机关主动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67700余件,反映情况、过问了解的占比为96.6%,干预、插手检察办案,要求法外开恩只是极小部分。这说明,检察机关记录报告的绝大多数是社会各界向我们陈述案情、反映情况、了解进展,担心案件被拖延或偏袒对方当事人,希望我们依法办案、秉公办案。也正是因为我们还没有完全做到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个诉求,所以才有人托关系、找门子,通过领导、同事、亲友等来找我们,这实际上就是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和督促。

滕继国指出,“三个规定”的持续深入落实,让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完全不存在记别人的“黑账”,而是以实际行动做到对党忠诚,对监督、促进公正办案的人负责,是对公平正义的维护,同时也是对自己的保护。检察人员“逢问必录”的习惯正在形成,也更加注重规范自己的司法办案行为。检察机关严格落实“三个规定”的鲜明态度和实际行动,也让社会各界逐步了解检察机关的纪律要求,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的情况无疑正在减少,办案环境得到持续改善。

解决检察人员如实填报怕得罪人的思想顾虑

检务督察部门按严格规定选定专职人员作为《记录表》的专门保管人员,每个检察院只有一个专职人员统计汇总填报信息报上级院,其他任何人员包括部门负责人、院领导都无权查阅《记录表》。同时,明确规定专职人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失泄密的,或者未经审批程序私自调阅《记录表》的,必须严肃追究责任、予以重罚;非因工作需要,未经严格程序的批准,任何人不得查阅、复制、摘抄《记录表》。检察人员如果认为填报内容存在重大、敏感等情况的,可以向上级院直至最高检径直报告。

今年1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填报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国四级检察院网上填报,进一步有效解决了之前纸质件填报可能存在的泄密问题。

滕继国表示,上述这些举措,在最大程度上消除了填报人员的思想顾虑,有力促进了全面、如实、主动填报。

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

2019年以来,通过务实有效举措,教育引导广大检察人员做到“逢过问必记录”“过不过问都一样依法办理”,检察机关记录报告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数量已达到一定规模,如何运用好这些填报成果将是下一步工作重点。

滕继国表示,对2018年以后的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办案案件,将组织开展“过筛子”式“倒查”,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案件,有效解决不如实填报、不及时填报、选择性填报等问题。充分运用重大事项填报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比对,发现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案件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后,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还将把检察人员执行“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政绩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核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切实发挥好“风向标”“指挥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