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城区工业路路面较窄,容易发生交通拥堵,群众反映强烈,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该路段安全、有序、畅通,根据实地调研,决定实施“机动车禁停交通管理措施”,望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依法遵守。

一、禁停路段:工业路曙光路口至工业路三八路口

二: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九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百零二条,《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

本公告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15日,自2021年3月16日起对违法车辆予以抓拍,依法处罚,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

特此公告

东明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3月1日

请互相转告提醒

(来源东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