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 3月1日下午16时40分,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同时发布了5名厅官被处分的通报。其中3人被“双开”,2人被开除党籍

5人分别为: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孙振云;兴安盟委原委员、盟行署原党组副书记、副盟长张国平;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明虎;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福生;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杜刚。

其中,乌兰察布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周明虎和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张福生,已分别于2018年11月和2016年12月退休;孙振云、张国平、周明虎、杜刚4人,被通报“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杜刚被通报“十八大、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此外,杜刚被通报涉嫌行贿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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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纪委监委网站截图

通报称:经查,孙振云背离党的宗旨,忘记初心使命,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破坏党的选人用人制度,违规选拔任用干部并收受财物;利欲熏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从政原则,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在生活保障方面为本人谋求特殊待遇;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背社会公德,生活腐化堕落;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底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违规为他人提供帮助并收受巨额财物;滥用权力,指使下级单位出借公款;违法决策,造成巨大国家煤矿资源损失。

经查,张国平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纪律底线失守,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他人财物;价值观变异,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生活腐化堕落,造成不良影响;对党纪国法毫无敬畏之心,肆无忌惮、胆大妄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公款据为己有,为他人在承揽工程、职务提拔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

经查,周明虎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花费巨资贿赂他人,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毫无规矩意识,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规干预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为官不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大肆经商获利;毫无纪法观念,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企业经营、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查,张福生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在组织进行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在利益诱惑面前,未能坚守底线,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将手中掌握的国有资源当成发家致富的“摇钱树”,通过投资煤炭企业或成立多家公司违规从事与管辖行业相同的营利活动攫取巨额利益,以注册公司合作名义利用职权直接谋利,在管辖范围内企业兼职取酬;将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调整晋升、工作安排、工程项目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经查,杜刚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宗旨意识,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送给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设立并使用“小金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巨额公款归个人使用;公权私用,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工作安排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款物;无视国家法律法规,套取财政资金,违规为职工发放大额奖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