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2日下午,湄洲岛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报警称港楼村一棵巨尾桉树遭到人为破坏,经公安机关调查,系附近村民曾某某为清理树上蚂蚁,持斧头沿树根砍掉一整圈约10厘米宽的树皮,对树木造成了不可逆的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构成了损毁财物案。得知公安机关在调查此事后,曾某某主动承认违法事实。考虑到该人能够主动投案,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结合自由裁量权规定,以故意损毁财物案对曾某某处治安拘留五日,现已被依法处予行政处罚。
警方温馨提醒:
广大居民群众,作为国家级5A景区,湄洲岛的花草树木、海滩岸线等环境资源是湄洲岛居民们共同拥有的宝贵财产,随意损坏将涉嫌违法犯罪。保护好湄洲岛的优美环境,人人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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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闽中网转自湄洲派出所
▌法律顾问:福建凌龙律师事务所 陈少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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