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芦家坑片区已征收
房屋进行腾空移交的通告
芦家坑片区征迁户:
按照县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部署,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结合征迁协议签订情况,计划于2021年2月28日起对棚户区改造项目芦家坑片区已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领取补偿款的住户房屋进行全面移交拆除。现就芦家坑片区已征收房屋腾空移交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征迁户搬离及腾空房屋移交时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二、请各征迁户在完成被征收房屋搬离腾空后,及时联系县动迁办办理被征收房屋移交手续;
三、请各征迁户在办理被征收房屋移交手续前,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完成被征收房屋水电、通信网络、有线电视、燃气等设施的迁移、注销、关停等有关手续,并结清名下产生的相关费用;
四、2021年2月28日起,县住建局、县动迁办将对已征收房屋全面进行停电、停水,启动房屋拆除措施;
五、如征迁户未能按期搬离腾空移交被征收房屋,县住建局、县动迁办将按照相关政策及协议约定,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六、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对已征收的房屋及设施保持房屋现状,必须与房屋评估资产相符,任何个人或社会组织未经同意不得私自破坏拆除,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安全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签订征迁协议住户请尽快与县动迁办联系,及时签订征迁补偿协议并于2021年2月28日前搬离征收区域。
特此通告。
靖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靖远县动迁安置服务办公室
靖远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靖远县乌兰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2日
★来源:靖远动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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