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丹 封面新闻记者 周洪攀
四川三台一男子在遇交警盘查过程中,强拖辅警10余米,被当地警方以涉嫌袭警罪刑事拘留。这是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绵阳市的首例涉嫌袭警罪。
据三台警方介绍,3月1日13时许,三台县公安局乐安派出所民辅警在乐安场镇开展例行盘查。工作中,盘查到一辆黑色别克轿车时,发现40岁的驾驶员李某平所持有的驾照(D照)与实际驾驶车辆准驾车型不符。
执勤民警当即要求驾驶员李某平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调查。李某平不但不听,反而还启动车辆,加速逃离现场。在此过程中,执行勤务的辅警张敏被李某平驾轿车强行拖行10余米后摔倒在地,造成其多处软组织受伤。
在相关警力的紧密配合下,乐安派出所民警在乐安镇陆地加油站处。将李某平连人带车挡获。当天晚上23时,该李某平因涉嫌袭警罪被三台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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