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综合行政执法 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党的十九大以来,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中央、国务院在全国推进“放、管、服”改革试点工作。我区也及时做了安排部署,并结合基层工作实际,组建了镇乡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为基层综合治理和全面深化改革做了长远谋划。区政协委员、区政协社法民宗委副主任向超对如何提升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力量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建议。
向超建议,要建立长效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并依照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结合镇乡工作的实际,依法执法、委托执法、执法有据、提升自治。同时,完善镇乡综合行政执法力量上层设计,明确主管部门、明确定位、职责范围、人员数量、后勤保障、执法程序、执法举证、执法听证、执法复议、执法救济等方面的内容。并依托线上线下培训平台,实施云培训规划,探索动态培训的长效机制,加强建设精干高效队伍。
向超认为,还应实施委托清单,提高执法成效。区级各部门要结合执法权限,联合联动,确定委托执法清单,实行准入制度。同时,精心组织安排,推进协调执法。理顺委托事项、重点工作、交办任务的轻重缓急。并明确管理、服务、执法三者之间的权责范围,精心组织执法力量、妥善安排、协调执法,既要防止执法的真空地带,又要杜绝执法效益经济化,做到执法教育为主、执法惩戒为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互为补益。另外,还应规范日常管理,加强执法平台建设,区级主管部门要完善委托库五年规划纲要,建立委托清单管理库。且完善委托事项准入准出管理机制,实施委托清单动态化管理,做好年初岁末委托事项交接。
(记者 熊程成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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