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新闻网讯 为规范采购行为,防控廉政风险,近日,怀化市财政局贯彻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下发了《怀化市财政局转发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建立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强化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严格落实采购单位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各部门预算单位将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作为本单位内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内控制度形成对政府采购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重点按照“实现采购结果物有所值为导向、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内部牵制”的要求,明确政府采购业务归口管理机构和专职人员,从“统筹管理、绩效管理、落实政策、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活动、合同管理、履约验收、信息支撑、营商环境、完善机制和其他事项”12个方面共计40个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举措,对政府采购全过程实行清单式管理,将内控管理贯穿于政府采购活动的全过程,实现应控尽控。(汪由程 田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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