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在越南西宁省备受舆论关注的男教师性侵男同学案件最终审理,该名男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嫌疑人Nguyễn Hoàng Nhựt为同塔省人,此前在西宁省一中学内当老师,法庭以与13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对其判处有期徒刑4年;性侵16岁以下未成年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累计判刑7年,并补偿三名受害人1千万越南盾(约合人民币3300元),另一名受害人不要求民事赔偿。
根据告簿,2019年12月,该名男教师Nguyễn Hoàng Nhựt在用网络浏览同性恋群组时,发现了自己任教班级的一名学生(生于2005年,正在上初三)也在该群组内。
于是,Nguyễn Hoàng Nhựt某天在学校内以该名男生在课上讲小话为由,罚他打扫校园内卫生,并趁学校内没有人将其性侵。一周后,Nguyễn Hoàng Nhựt又以让该名男生来拿书为由,将其骗到自己的住所,再次与其发生关系。
除此之外,Nguyễn Hoàng Nhựt还在自己的住所和学校实验室内与另外三名男生多次发生关系。
2020年6月8日,其兽行被发现,随后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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