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汉滨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江北中队在辖区316国道沿线巡逻,在316国道+1862M路段时,执勤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陕G8***M的一辆农村客运面包车缓慢行驶,踌躇不前。这一异常现象引起了民警的警觉,立即示意该车靠边停下接受检查。
透过车窗,民警发现车内挤满了人。经过现场清点,该车核载7人,实载10人,存在超过额定乘员20%未达50%的违法行为。
民警当即引导车上人员下车,并对驾驶员刘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在场的驾乘人员,宣传安全乘车知识,详细讲解超员违法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之规定,公安交警部门依法给予驾驶员罚款1000元,记12分的处罚。
同时,按照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相关工作要求,将驾驶员的违法事实及处罚情况通报所属企业,落实联合处罚工作措施,提升违法查处震慑效果。
来源 | 安康热线
陕西法制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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