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起案件告得好,判得更好,告出了一个人性问题,判出了一个法律问题!

山东济南,张女士是一位全职妈妈,杜女士是张女士的熟人,两人的孩子在同一个幼儿园上学。由于两人熟稔,加之杜女士平时也比较忙,所以一直是张女士帮着接送孩子,这一帮就是两年半的时间。

有一天张女士接送孩子的时候,杜女士的孩子不小心从电动车后座摔落下来,手指皮肤被挫伤,并于次日住院治疗。张女士去探望孩子的时候,还给了杜女士2000元。

张女士原本以为这事就了了,毕竟孩子伤情也不重,两家人关系又一直不错。

可没曾想,当孩子出院后,杜女士立刻翻脸,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要求张女士赔偿因孩子摔伤导致的医药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共计6657元,并承担诉讼费。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女士只应承担70%的责任,需要再赔偿3900余元。同时,杜女士明知道张女士骑电动车载乘两个孩子违反交通法规,仍然将孩子交给张女士接送,也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判决后,张女士不服,提起上诉。

最终二审法院判定张女士无偿帮助杜女士接送孩子,属于助人为乐的“帮工”行为,值得肯定;

况且张女士将自己的孩子放置在更具安全隐患的脚踏板上,杜女士的孩子则坐在安全座椅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张女士不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定张女士不存在重大过失,驳回了杜女士的赔偿请求。

看到这样的事情,估计很多人都想起一句话:担米恩斗米仇。

墨路观点

小墨说点看法,朋友们看看是否妥当。

让熟人帮忙接送一下小孩,互帮互助,其乐融融,多好的一件事。两个孩子,两个家庭,本可以随着孩子的长大,时间的推移,拥有一段情比金坚、令人羡慕的友谊和感情。

现在看来,一切可能都要戛然而止。

无法想象杜女士是要有怎样的心肠,才会做出这样的事,去这样对待一个照顾了自己孩子上下学两年半的、自己的好朋友。

可能在杜女士心目中,表面上看,大家关系好,互相帮忙,这是因为没有涉及到利益关系,而一旦孩子受伤,涉及到利益问题了,就可能反目成仇,受伤孩子的家长会指责对方,本以为你能照顾好,才交给你,没想到不负责,那为什么答应照顾?

小墨不知道济南那边的托管费是多少,但是按目前全国的市场情况,小孩子放学托管费用真的不低,就那么一两个小时,一个月最少也要1000多块,根据幼儿园的级别程度,还可能更高。

能有一个人无偿帮忙照顾两年半,不说感恩戴德,最起码这份好要铭记在心,以后好好答谢。

为了6000块,不顾两个小孩当下及未来的情谊,不顾两个家庭的长期交好,把别人的好,认为理所当然,实在是令人唾弃。

有一句话这样说:

“没有人理所应当对你好,所以,请珍惜那些真心对你好的人。当你遇到苦难而没有人帮你时,不要觉得这个世界亏欠了你。毕竟,帮你是情分,不帮你是本分。”

这个案子,最终走到了二审,一审法院判张女士要赔偿,张女士不服提起了上诉,二审法院判决张女士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为什么?

公道自在人心。在判决书中还有这样一段描述,小墨给大家提一下:

“张女士作为帮工人将杜女士的小孩安放在固定安全座椅上,而将自己的孩子放在存在安全隐患的脚踏车上,已经尽到了相应的义务。”

她对你的小孩,可能比你想象的还要更加疼爱。

你还要怎样?

法院的二审判决结果也引得众多网友的点赞!

结语

看到这样的事,同样经常帮助邻居接送孩子的朋友们肯定都倍感压力。俗话说,孩子都是家中宝,磕着碰着不得了。虽然在法院的判决下,张女士最终没有承担责任,但是经过这样一件糟心事,张女士肯定是满腹委屈,怕是以后再也不敢再帮别人这样的忙了。

但是,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邻里之间帮助看会孩子、接送孩子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拒绝别人也很为难。因此,在答应帮别人带孩子时,一定要多操更多的心,把孩子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这样才能不辜负别人对我们的嘱托。

同时,帮工的人要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问题进行评估,在帮工之前就把责任分清楚。

当然,相信类似的事件也只是少数,在大多数人心中,有人在带孩子路上帮忙搭把手是何其幸运的一件事,更别说因为一次小意外去状告对方了。温情才是社会的主题,互相理解才能让更多人愿意伸出援手。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点赞、评论和我进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