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宁市公安局任城区分局端掉一聚众赌博窝点!日均赌资流水可达50万以上,现场抓获参与人员38人,缴获“牌九”等赌具.....
01济宁任城端掉一聚众赌博窝点
常青路西首一厂房院内,有人组织赌博
2月26日,常青路派出所得到相关线索,在常青路西首一厂房院内,有人组织赌博。民警现场侦察发现,由于现场场地较大、环境复杂,且组织赌博人员警惕性较高,在外围有放哨人员以及入场暗号等,警方决定进行周密计划并先行部署警力,一举端掉该窝点。
2月27日晚进行抓捕行动
2月27日晚10时30分左右,该赌博窝点陆续有人聚集进行赌博,警方提前选派多名应变能力强、抓捕经验丰富民警进入到了现场,做好内外夹击准备。11时40分左右,参赌人员已基本到齐,现场民警摸清状况后向抓捕民警发出了指令,突击小组民警翻墙进入院内,打开大门,抓捕行动正式开始。与此同时,外围警力已对所有参赌人员可能的逃窜路径进行了封堵,并控制了外围放哨人员。
收缴赌资20余万元
抓捕现场,违法人员四处躲藏、逃窜,并隐匿赌资赌具等,经过民警细致搜查,将藏匿于床底、杂物间、门后的违法人员一一抓获,并收缴赌资20余万元,在空调柜机后查获赌具“牌九”一副以及其它用于违法行为的工具。
赌场日均赌资流水金额在50万元以上
民警了解到,赌场场主陈某某长期流窜作案,招揽组织人员“推牌九、押大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陈某某通过“抽水”获取非法收益,该赌场日均赌资流水金额在50万元以上。对于急需赌资的赌客,该赌场还提供高息借款。
3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
此次行动,3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抓获,现场无一人逃脱,其中19名人员因涉赌被治安处罚,另有人员因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行为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02赌博罪
怎样认定赌博罪:
1、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作为前提条件;
2、构成赌博罪必须符合三种情况之一: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
值得注意的是,“聚众赌博”有特定的含义,并非所有的“聚众”赌博都属于此类。根据我国司法解释,“聚众赌博”的情形主要有:
(1)、组织3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5000元以上的;
(2)、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
(3)、组织3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20人以上的;
(4)、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10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开设赌场罪
此外,关于“开设赌场”的行为,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还规定,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应构成“开设赌场罪”,而不构成赌博罪。这无疑是对于近年来新兴的网络赌博的一个严重打击,也是立法跟上时代发展的体现。
值得注意的是,因为有赌博行为并不一定就是构成赌博罪,如果不入罪,也不意味着这种行为是值得提倡的。由此,我国有相应地行政法规与之衔接。赌博行为严重但不构成犯罪的,往往会进行行政处罚。
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来源:济宁新闻网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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