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溯及既往”是一项基本的法治原则。通俗地讲,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所以在认定违建的法律出台之前所建成的无证房屋不应认定违法建筑。
(一)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
《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在此之前,法律对建设规划许可证是没有规定的,只要有土地使用权证就可以。因此,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200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是不需要建设规划许可证的,因此也就谈不上违建。
(二)《土地管理法》实施之前建造的房屋
我国的《土地管理法》首次实施是在1986年6月25日,所以在1986年之前建造房屋的行为没有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建筑也不能认定为违章建筑,原因仍然是法不溯及既往。据此,对于1986年建造的无证房屋,征收方不能以违章建筑为由而不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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