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标准规定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之间“双认证、双计费”的主要对接流程,定义了用户、 认证、计费相关的接口规范。适用于IPTV集成播控平台和IPTV传输系统采用“双认证、双计费”方式的规划、设计、建设、 运行、管理和维护。
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爱上电视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广西广 电新媒体有限公司、中广电广播电影电视设计研究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北京广播电视台、 广西广播电视台、百视通网络电视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广播电视台、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网络技术研究院、天翼智慧家庭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一项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行业标准的通知
广电发〔2021〕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广电总局无线局、监管中心、卫星直播中心、广科院、规划院、设计院,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各有关单位: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组织审查了《IPTV集成播控平台与传输系统用户“双认证、双计费”接口规范》标准文件,现批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推荐性行业标准,予以发布。标准编号为GY/T 346-2021。
该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标准内容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门户网站(http://www.nrta.gov.cn)公开。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2021年2月26日
发布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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