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下午,保洁员陈翠香女士在清扫马路时捡到一只小提包,一直没有等到失主,她就交给了派出所民警。民警找到失主后,失主却怀疑陈翠香是从他包里拿走小提包的。

(一)扫马路时捡到小提包,保洁员交给了民警

陈翠香女士今年68岁,是淮海路的保洁员,负责清扫扬州中学门口的一段马路。3月3日下午2点多,她看到斑马线中间一个黑袋子,就赶紧过去清扫。

“一开始我没看出来是什么,以为是个黑塑料袋,准备扫进簸箕里,靠近了发现旁边有张身份证。”陈翠香说,她把身份证和黑包捡起来,这个黑包很小,里面有一张100元现金,还有几张银行卡和购物卡。

“一般失主很快就会找过来,所以我就先收起来,注意看有没有人着急的找东西。”陈翠香在淮海路来回清扫,但是一直到下班都没有人来找。

陈翠香不识字,也没有手机,她的丈夫这几天也不在扬州,于是第二天早晨,她把小提包拿到淮海路附近的派出所,请民警帮忙寻找失主。

(二)拾金不昧却被失主误会?我们来表扬她!

民警根据身份证上的信息,很快就联系到了失主,请他来派出所领走失物。令人意外的是,失主却说这个提包是被人从他的包里拿走的,并怀疑拿包的人就是“自称拾获”的人。

听到这个说法,陈翠香坐不住了:“扬中门口有探头,请你们帮我调查清楚,我真的是从马路中间捡到的!”民警调查清楚事情经过,证实了陈翠香所说的都是事实。

马路保洁员捡到别人遗失的钱包、手机、衣服并不少见,陈翠香和同事们都还给了失主,以往失主都会表达感谢之情。而这次拾金不昧却被失主误会,却是没有遇到过的情况,陈翠香感到有些委屈,她的同事则为她抱不平。“不说感谢吧,话还那么难听,让人太不是滋味了,我们都感到很憋屈!”同事于先生说。

正值3月5日学雷锋日,我们不光要学习雷锋精神,同时也不能让好人受委屈,所以我们要肯定陈翠香女士:你拾金不昧的做法是正确的,我们要向你学习!

来源:扬州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