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开启人代会,哪些步骤不能少?

中新社北京3月4日电 (黄钰钦)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即将启幕,作为中国最高权力机关的年度会议——人代会如何开、开始前有哪些准备工作,程序上大有讲究。

细心的人发现,4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先后举行预备会、主席团会、新闻发布会,完成了大会开幕前的最后准备工作。但事实上,大会的准备工作更早已经开启。

从时间线上梳理每年人代会准备流程,“第一步”便是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全国人代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召集,并提出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决定列席会议人员名单及其他准备事项。

今年人代会的“这一步”,已于2月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完成。当时,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议程草案、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等。

但这些草案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决定,还要等到预备会议。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全国人大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选举主席团和秘书长,通过会议议程和关于会议其他准备事项的决定。直至此时,每年人代会的议程方才“出炉”。

预备会后紧接着召开大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这次会议决定大会的日程,同时推选主席团常务主席若干人、推选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决定大会副秘书长人选、指定大会发言人、决定大会表决议案的办法等。

也只有完成这一步,每年人代会的首场新闻发布会才可以举行。

正如4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主持人所说:“刚才大会主席团举行第一次会议,指定张业遂先生为大会发言人。”大会发言人张业遂接着说:“刚才大会预备会议通过了大会议程”……这正是中国人代会按法定程序开会的体现,且每一步都不能省。

值得一提的是,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去年人代会新闻发布会也在晚上举行。“夜幕中发布会”的特殊安排,既源于大会的法定程序要求,也是出于第一时间向外传递信息的考虑。

在今年人代会上,全国人大组织法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还将迎来首次修改。法律实施30多年来的一系列创新做法,有望被纳入修改当中,包括会议设发言人、代表团设发言人,会议通过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公开报道等。

这意味着,“每一步都不能省”的会议程序,将以法律的形式得到进一步明确。而这每一步,折射的也正是中国民主政治的道路。(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