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科学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和激励制度,祛除行政化、“官本位”的用人机制。要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价值的双重激励作用,依法赋予人才更多生产要素支配权、技术路线决定权,使人才在创新创造中有收益、有荣誉、有地位。要营造尊重人才、开放包容的氛围,创造更公平、更宽广的干事创业平台,让人才自身价值得到充分尊重和实现。同时,还要搭建人才服务平台,高品质推进人才保障工程,精细化配置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尽可能解除人才创新创业创造的后顾之忧,增强城市与人才的“黏性”。

促进人才高效合理流动。人才合理流动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与繁荣的重要途径,更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价值创造导向,打破管理体制上的区域限制,健全市场化的人才流动机制,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促进人才按供需规律流动。要统筹产业规划与人才引进,工业园区、产业基地应按照“产业聚人才、人才兴产业”的思路,推动城市产业集聚与人才集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通过产业与人才的集群效应带动区域发展良性循环。此外,还要创新人才流动服务体系,打破户籍、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城乡、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之间的人才协调发展,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中西部地区流动,推动经济协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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