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税收优惠
1.零税率
2.免税(包括但不限于)
(1)《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税项目
①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②避孕药品和用具;
③古旧图书;
④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⑤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⑥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⑦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专项民生服务
①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
②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
④婚姻介绍服务。
⑤殡葬服务。
⑥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⑦从事学历教育的学校提供的教育服务。
⑧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