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广州一位司机过斑马线开车冲断小学生队伍的行为受到大家的一致讨伐,行恶劣,丝毫不顾他人生命安全。虽然警方已经对他的这种行为做出了处理,但是部分网友表示处罚还是太轻。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该司机的这种行为是否应该受到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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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4日,一位女老师正在带领学生队伍安全有序的过马路,此时斑马线前面驶来一辆黑色的轿车。司机在明知前面有小学生队伍的情况下,非但没有停车,反而开车冲断队伍,径直穿过斑马线,并下车与带队老师进行谩骂。骂战结束之后司机便开车离开了。有人报警之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对该司机韩某作出了记三分、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处行政拘留5日。我们认为,这种处罚未免过轻了些,因为该男子的做法涉嫌故意伤害罪,这样的从轻处理对民众起不到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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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已经着手实行犯罪,但由于外界因素未得逞的,属于犯罪未遂,可对比既遂犯进行从轻处罚。

从视频中我们可以看到,男子在行车过程中已经看到了对面的小学生在过马路,但是仍选择开车驶向小学生,这种行为存在很大的故意性。开车冲向队伍,已经对小学生的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所以我们认为韩某此行为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定罪标准。幸运的是,车子冲过来的时候,周围的小学生及时躲避,没有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所以韩某的行为属于伤害未遂。如果要追究责任,也可以比照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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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不只是避让学生队伍,在很多地方,礼让斑马线的行人已经是行车规范的一种。在这里呼吁广大司机朋友们要理智驾驶,车让人,让出一份安全。